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向总包单位借款发放工人工资,借条上注明利息法律认可吗?

如题所述

实际施工人向总包单位借款用于发放工人的工资,这在实际施工人和总包单位之间形成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法律认可双方因民间借贷所形成的借条的法律效力。因此,如果实际施工人在借条上承诺向总包单位支付利息,且约定的利息未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上限,那么实际施工人应当按照借条的约定向总包单位还本付息。

以上法律意见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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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15
包工头向工程总包公司借款发放工人工资。借条上注明利息。这个利息只要符合国家的规定,这银行利息的三倍以内,法律和法庭是会接受的。但是包工头向总包单位支付一些预付款也是应该的,总包单位应该满足包工单位的实际需求。就是借款利息也不应该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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