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生效与成立的区别

有一人,投了人身保险,已交保险费,但按规定得去做体检,但检查结果异常,得另加保费,业务员就先帮他垫了,后保险公司就出保单让投保人去签,但那人不同意加保险费,就说要退保,在去退保的途中就出车祸了.到底这样,能不能得到保险赔偿金
合同生效和合同成立有啥区别?
由业务员垫钱使保险下来, 这样,合同是否成立的?

我国《保险法》第13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内容。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可以采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书面形式订立保险合同。由此可见,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其一,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其二,保险人同意承保;其三,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这三个要件,实质上是《合同法》所规定的要约和承诺过程。因此,保险合同在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达成意思一致时即告成立。但是应当注意,保险合同的生效和成立是有区别的。保险合同的成立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保险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约束力,即合同条款产生法律效力。”保险合同具备了成立要件将宣告成立,但已经成立的合同必须经一定的生效要件,才能生效,并产生法律约束力。所以说,保险合同成立是生效的基础条件,保险合同成立不必然导致保险合同生效。如果保险合同已经成立,但是不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生效要件,仍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保险合同中,除了当事人双方约定生效的情况,一般在保险合同成立时即告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5-28
一般来说,双方达成意思一致,合同即开始成立,成立即生效,但是有特殊附加条件,如果涉及法定生效要件或者约定生效要件,合同的生效与成立不同时。
本张保单,因为体检异常,公司让加保,本身已经证明本张保单并未生效。
人寿保险合同要求必须由被保险人本人亲自认可,签字确认,所以业务员的代签代垫行为是无效的。
所以,本张保单因为缺乏法定要件,是无效的。保险公司一般会约定,自保费到帐之日起,承担保险责任。

本人认为,此保单不能得到赔付,但需全额退还保费,并且不得扣手续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5-31
如果是按你说的那样。。应该是赔付的。
按你说的。。。人寿保险合同下来了。。说明已经承保了。。因为加费的钱。。业务员已经垫交了。。

根据你的意思。。我觉的应该是这样。。。你上面说的。。不是投保书签定。。而是业务员垫交以后拿来着已经承保的保险合同去签字确认。。
第3个回答  2008-05-29
买保险的原则

“合理保费原则”:保障费用开销占年总收入的10—20%为家庭保障安排的合理范畴。

“收入保障原则”:即保单风险额度等于个人收入的5-10倍。

“遗嘱原则”:即家庭经济支柱必须承担维持家庭10年以上基本生活开销,以应对不策
第4个回答  2008-05-28
肯定是先签那个加费的通知再付费啊,怎么可能给了保单再签加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