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标点符号的运用

文中的写景的词语有“藤”“树”“桥”“水”等。 这句子中“ 藤 树 桥 水”之间要不要用“、”,是一定要用,还是一定不用,还是可用可不用?
我的提问指的是连续多个引号之间要不要用其它标点符号?

看用在什么地方,具体问题具体使用.
①如介绍梁山好汉有:“一丈青”、“矮脚虎”、“母夜叉”、“一枝花”、“飞行太保”、“及时雨”、“鼓上蚤”和“铁笛子”等人 。
这里引号之间是要有标点符号的。

②在对话时,标点符号在引号里面,引号间就不用标点了。
如:
他在街上遇见丫丫:“这么早上哪去呀?”“你管得着吗?”“怎么啦?这是冲着谁呀!吃呛药啦!”“就是你,告状鬼!”“谁告你的状啦?尽瞎赖好人!”
这里引号之间就无须标点了。

总之必须有标点,或在引号里或在引号外。
由此看来,你所说的例子加引号是必须的。追问

你说的:“由此看来,你所说的例子加引号是必须的。”中

‘引号
’是不是说的

‘顿号

追答

文中的写景的词语有“藤”、“树”、“桥”、“水”等。——必须这样。只能这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0-16

小标点,大学问,标点是学好语文的基础,要重视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