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伏羲跟女娲,西方有亚当和夏娃。谁是人类的始祖﹖

如题所述

圣经中亚当、夏娃,就是中国的伏羲、女娲
在中国传说里,人类始祖先有男始祖伏羲、后有女始祖女娲;在圣经里,人类始祖也是先有男始祖亚当、后有女始祖夏娃。
伏羲、女娲或者亚当、夏娃是指具体一个人还是代表着人类起初的那个群体,人们一直在争论不休,也无法来考证谁是谁非。但在神话传说里,他(她)们就是指一个人,都是人类的始祖:伏羲和女娲在中华文化里是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在圣经里是人类的始祖。尽管两对夫妻在名字、诞生形式等有所区别,但两个文化里,在人的构成、结婚经上帝同意并见证和始祖名字的含义等主要方面是相同的。人类本是一家人,后来才分开的,经过千万年曲折发展,再过500年,全世界又会统一。那时,在儒家文化(包括完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主导的天国(即大同世界或者共产主义)里,世界上各民族和睦幸福地生活在一个大家庭里。
中华文化和圣经文化都认为,作为人至少是由“土”(身体)和“气”两种基本因素构成。《创世纪》说:“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命之气吹进他的鼻孔,这人就成了有灵的活人。”这个人就是亚当。“这经文支持人是由身体、生命(魂)和灵三部分构成的这种见解。人所接受的生命本质与其它‘活物’的不同。他的生命是从神的气而来的。”(得维逊等合编、李玉珍等译《圣经新释》卷一第34页,中国基督教两会)上帝给第一个人起名“Adam”,就是代表“人”,泛指人类。“除特指此人外,‘亚当’还用作一般名词,英文译作man,中文译作‘人’。……因此,‘亚当’的寓意为‘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梁工《圣经百科辞典》第986页,辽宁人民出版社,1990年)如《诗篇》144:3:“耶和华呵,人算什么”。这里人的“人”原文即“亚当”。亚当是“Adam”的译音,由这个名字又导引出另一希伯来文“adama”,指红粘土,这正说明了人与土地的紧密关系,即人的身体是用泥土创造的。人与土地二者均由上帝所创造,分享同样的命运安排,上帝就是陶匠,用土创造了人。“上帝啊!现在你仍是我们的父!我们是泥,你是窑匠”(赛64:8)。人由尘土而来,也要归于尘土。上帝惩罚亚当时说:“你必汗流满面才有食物可吃,直到你归了土地, 因为你是从土地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回尘土。”(创3:19)人与一切以前的受造物所不同的地方就是上帝“将生命之气吹进他的鼻孔”,这种“生命之气”使尘土的“人”(即身体)变成“有灵的活人”。这就是人作为人的生命本质所在,区别于其它生命体。就这样,经过上帝的创造,尘土变成了人。
“伏羲”与“女娲”两个词的含义,分别与圣经记载创造亚当、夏娃的具体过程相同:
“伏羲”即为“元气”,其字本义是“司气”。《说文解字》:“伏,司也,从人从犬。……伏伺即服事也,引申之为俯伏”;“羲,气也。从兮,义声”。“兮”字的本义是气息缓慢延长、越来越弱。可见,“伏羲”两字连用可以解释为“俯下身子吹气”。这种解释与上帝“将生命之气吹进他的鼻孔”、使亚当成为“有灵的活人”是相同的。
女娲和夏娃,都是人类之母。圣经说:“那人(亚当-注)给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为她是众生之母 。”(创3:20)在中国,女娲又称女娲娘娘、娲皇氏,后来在道教尊称为地皇。女娲是中国传说中的第一个女人,她造了人,自然也为众生之母。“夏娃”这个名字是“Eve”的译音,罗马天主教译作“厄娃”,伊斯兰教译作“哈娃”,这些都与汉字“女娲”名字在发音、字面意义上比较接近。
按照圣经,夏娃是上帝取亚当身上的肋骨造成的女人,并且是亚当的妻子。女娲中的“娲”字,从中国古代字典解释看,意思就是“从骨头剔出来的女人”,与上帝造夏娃相一致。“娲”的繁体字是“娲”。《说文》:“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从女,呙声。”按文字产生规律,“娲”应该是由“呙”字引申而来。《说文》:“呙,口戾不正也。从口,冎(剐音)声”,歪斜的意思,引申的意思。《说文》对冎的解释:“冎,剔人肉置其骨也。象形。头隆骨也。凡冎之属皆从冎。”又解释为:“分解也。从冎从刀。”“别也。从冎卑声。读若罢。”段玉裁《说文注》第四卷冎部注解:“肉之核也。襾部曰:核,实也。肉中骨曰核。蔡邕注典引曰:肴核,食也。肉曰肴,骨曰核。周礼:丘陵,其植物宜核物。注云:核物,梅李之属。小雅:肴核维旅。笺云:豆实菹醢也。笾实有桃梅之属。按核、核古今字,故周礼经文作核,注文作核,古本皆如是。诗肴核,蔡邕所据鲁诗作肴核。梅李谓之核者,亦肉中有骨也。从冎有肉。去肉为冎,在肉中为骨。古忽切。十五部。凡骨之属皆从骨。”由上可见,冎同剐,割、剜的意思,就是割肉离骨,把骨头剔出来。中国人常用的“别”字就是从“剐”分化而来,意思是“分开,分解”。所以,“娲”字可以解释为“从骨头剔出来的女人”,这正是圣经中上帝创造夏娃的过程。上帝割开亚当的肉体,通过分解,剔出一个肋骨,用这个肋骨造成了“众生之母”夏娃。圣经中上帝造女人这些意思都完整清晰地保存在中国古文字“冎”和由其衍生的“娲”等文字里面。
另外,简化字“呙”,上为“口”即人,下为“内”,两个字组合为“内人”,就是中国俗语所称的“妻子”,就是圣经中所说的“配偶”;“内”与“人”又可组合为“肉”字,这与亚当第一次见到夏娃时所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很相似;还有,“呙”字下面象人体的下半身结构,“人”站在嘴部以下、两腿之上,其部位与肋部接近,似乎也预表着女人由肋骨而生成;同时,下面又象“门”,“人”立在屋内,头顶着“口”,似乎又可说明女人在家庭事务中“主内”(男主外),这就是圣经中所说的上帝造女人帮助男人做事。由此可见,一个“娲”字既表明了人类第一个女人的生成,预示着男人与女人“二人成为一体”,又说明了这个女人作为男人“妻子”的身份和家庭分工。在汉字里,很难再找到类似“娲”能多方面表达“女人”丰富含义的字了。
根据中华文化和圣经记载,伏羲、女娲或者亚当、夏娃本是兄妹俩,但为了繁衍人类,在上天(即上帝)批准同意下结为夫妻。相传,伏羲和女娲都为华胥国华胥氏所生,是兄妹关系。按照传统观念,兄妹是禁止结婚的。但起初,只有他们兄妹,如果两人不婚配,则人类无从繁衍,所以,在客观上,不管双方愿意与否,都应当结婚。据文献记载,正因为是兄妹关系,结婚违背伦理,所以伏羲和女娲两人从心底里都不愿意作夫妻,但为了繁衍人类这个义不容辞的神圣大业,最终还是同意结婚,但首先要取得上天的许可。为了证实上天同意他们兄妹结婚,他们经过三次测试(占卜)来验证上天的意愿(即天意)。经过三次测试上天意愿,上天均同意他们结婚。于是,他俩结为夫妻。传说,伏羲女娲成婚时,碍于是兄妹关系,女娲“结草为扇,以障其面”,这种做法后来演化成了民间娶妻,新妇“执扇”或者遮红盖头的习俗(为了遮羞)。在圣经里,夏娃是上帝用亚当的一条肋骨创造而成,这说明着人类最早的祖先存在血缘关系,夏娃是亚当的妹妹,他们的共同“父亲”是上帝。圣经没有明确记载亚当与夏娃正式举行过结婚礼仪,但这不等于说他们两人是随便结合的,他们结婚是上帝亲自许可的。从造亚当到造夏娃,再到他们结为夫妻、生育,整个过程都是在上帝耶和华直接操办下进行的,上帝许可并见证他们结婚是不言而语的。例如:“耶和华上帝说:‘那人单独一个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在没有吃禁果前,“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觉得羞耻。”(创2:25) 当亚当偷吃禁果被上帝询问时,“那人说:‘你赐给我、与我一起的女人,是她把那树上所出的给我,我就吃了。’”(创3:12)“耶和华上帝用兽皮做衣服给亚当和他的妻子穿。亚当和夏娃被赶出伊甸园。”(创3:21)从这些字里行间都可看出,上帝自己一直在掌控着亚当与夏娃的婚姻。
正因为如此,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男女结婚都要举行隆重的婚礼。在众多结婚典礼仪式中,东西方有许多相似点,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共同之处就是男女结婚要取得上天或者上帝的允许(证婚),即:在中国传统婚礼中,新郎、新娘首先要拜天地;在西方传统上,婚礼要在基督教教堂举行,由神父或者牧师主持。中国男女结婚俗称“拜堂成亲”,“拜堂”一般有“三拜”:首先是拜天地,其次拜高堂(有的是拜祖先或者月下老人),再次是新郎、新娘互拜。经过“三拜”,两人才能结为夫妻。拜天地是拜堂成亲的第一个环节,这既是为了取得上天的同意和见证,也是为了感谢上天的赐婚和天地的养育之恩。西方婚礼按照传统礼仪在教堂举行,本身就是敬重上帝,由神父主持,先要拜上帝、感谢他赐婚,让神来见证。“因为耶和华在你和你年轻时所娶的妻之间作证。”(玛2:14)“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19:6)按照传统,未经上天或者上帝许可、见证而结婚的,这种婚姻不为神所认可。这种传承了千万年的结婚必备礼仪要求,分别源于人类始祖伏羲和女娲或者亚当和夏娃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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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21
如果科学上来说,人类始祖就是类人猿。宗教上来讲,中国的伏羲跟女娲是属于道教的,而西方的亚当夏娃是基督教的创造,这些都是人类的创造。从原始来讲,人类的创造是来自于对自然的恐惧,而演变到后来,则成为政治统治的工具,宗教本来也是统治者统治人民的工具。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5-21
盘古,盘古开天辟地,创世
第3个回答  2013-05-21
科学显示,是猿人。我们所谓的道教好像是从汉朝,或者是汉朝以后才有的,那么汉朝以前的人都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啊。。。
第4个回答  2013-05-21
一个是中国神话里的人物,一个是西方神话里的人物,根本不能放一块比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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