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便分类的其它工作者。也就是没有长期固定工作的人,无业游民,建议到户籍管理机关更正。
户口本上的职业有很多种,比如战士、老师、记者、粮农、医生、厨师、学生等等。
户口本上的职业是填写本人所做的具体工作。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应填具体职务名称,如“中医师”、“记者”等。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
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是负责人,应注明具体职务名称,如“局长”、“处长”、“科长”,如果是一般工作人员,可填“科员”、“
办事员”等。
商业,服务人员,可填“售货员”、“厨师”等。
农林牧副渔劳动者,要填“粮农”、“棉农”、“菜农”、“渔民”、“牧民”等。
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可出“钳工、汽车司机”等。
个体劳动者,在所登记的职业前项冠以“个体”二字,如“个体修理皮鞋”、“个体卖菜”等。
没有固定职业做临时工作的,在所登记的职业前须冠以“临时”二字,如“临时瓦工”。
无业的人员,填写“无业”。
关于户口本上面的填写的信息,应该是比较严谨的,也应该是如实的进行填写的,而这个填写,不是由我们自己填写的,应该由当地的
公安机关进行填写的,因为当地的公安机关是有能力,也是有责任给我们如实填写的,如果我们发现,自己户口本上面的信息不完善或者是填写的不正确的话,是可以要求公司机关的户籍科,帮助自己进行更正或者是进行更改的,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让自己户口本上面的信息比较完善。当然了,自己也要如实的跟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说明自己的职业,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应该直接咨询工作人员,然后进行具体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