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的格式?

国家审计的审计报告格式,及决定格式!

1、标题

审计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审计报告”。

考虑到这一标题已广为社会公众所接受,因此,我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标题没有包含“独立”两个字,但注册会计师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应当遵守独立性的要求。

2、收件人

审计报告的收件人是指注册会计师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审计报告的对象,一般是指审计业务的委托人。审计报告应当载明收件人的全称。

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委托人在业务约定书中约定致送审计报告的对象,以防止在此问题上发生分歧或审计报告被委托人滥用。针对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致送对象通常为被审计单位的全体股东或董事会。

3、引言段

审计报告的引言段应当说明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财务报表已经过审计,并包括下列内容:

(1)指出构成整套财务报表的每张财务报表的名称;

(2)提及财务报表附注;

(3)指明财务报表的日期和涵盖的期间。


扩展资料

审计报告应当注明报告日期。审计报告的日期不应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包括管理层认可对财务报表的责任且已批准财务报表的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日期。

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审计报告日期时,应当考虑:

(1)应当实施的审计程序已经完成;

(2)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的事项已经提出,被审计单位已经作出调整或拒绝作出调整;

(3)管理层已经正式签署财务报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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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审计报告》文书印制说明 一、《审计报告》封面规格 (一)《审计报告》封面纸一般采用A4型幅面(长297毫米、宽210毫米),版心尺寸为长225毫米、宽156毫米。 (二)审计机关名称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字体为长城小标宋体1号加粗;“审计报告”的字体为长城小标宋体初号加粗;“编号”的字体为楷体3号;“被审计单位”和“审计项目”的字体为宋体3号加粗,其内容为楷体3号。 (三)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黑体3号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两字之间空1字。 (四)审计机关名称上边缘至上版心23毫米(至A4上边缘60毫米)。 审计机关名称上边缘至文书编号下边缘50毫米。 “审计报告”四个字的下一行为编号。 审计机关名称、“审计报告”、文书编号水平位置均居中排列。 文书编号下边缘至“被审计单位”上边缘80毫米。 “被审计单位”下空一行为“审计项目”。 (五)“被审计单位”和“审计项目”至左版心17毫米(至A4左边缘45毫米)。 二、《审计报告》排版与印制规格 (一)《审计报告》排版与印制、用印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执行。 (二)为了消除变造《审计报告》的隐患,签发日期和审计机关印章移至正文之后。 三、《审计报告》字体颜色 《审计报告》封面不套红印制,封面和正文字体均为黑色。 审计报告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标题,统一表述为"审计报告";
(二)编号,一般表述为"****年第*号";
(三)被审计单位名称;
(四)审计项目名称,一般表述为"****年度****审计";
(五)内容;
(六)出具单位,即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
(七)签发日期。
第五十八条 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审计依据,即实施审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
(二)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以及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状况等。
(三)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一般表述为被审计单位应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一般包括审计范围、审计方式和审计实施的起止时间。
审计范围应说明审计所涉及的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所属的会计期间和有关审计事项。
(五)审计评价意见,即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审计结果为基础,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发表评价意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5-29
审 计 报 告(范文) ABC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ABC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C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年度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ABC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ABC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ABC公司20×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中国××市 二○×二年×月×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10-22

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要素:(1)标题;(2)收件人;(3)引言段;(4)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5)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6)审计意见段;(7)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8)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9)报告日期。

第4个回答  2011-11-25
  审计报告格式:
  ****(审计机关全称)
  审计报告
  *审**报〔20**〕**号
  被审计单位:****************
  审计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全称或者规范简称)派出审计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被审计单位全称或者规范简称。写全称时还应注明“以下简称****”)****(审计范围)进行了审计,****(根据需要可简要列明审计重点),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被审计单位简称)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审计机关全称或者规范简称)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说明:
  1.审计依据和审计范围应当与审计通知书保持一致。
  2.被审计单位作出书面承诺的,应注明。
  3.采取跟踪审计等特殊审计方式的,应当写明。]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
  [说明:
  1.本部分简要表述被审计单位、资金或者项目的背景信息,如被审计单位性质、组织结构;职责范围或经营范围、业务活动及其目标;相关财政财务管理体制和业务管理体制;相关内部控制及信息系统情况;相关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适用的绩效评价标准等。
  2.本部分反映的内容应当与项目审计目标密切相关。
  3.一般不得引用未经审计核实的数据,如必须引用,应当注明来源。]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
  ******************************************************************************************。
  [说明:
  1.本部分应围绕项目审计目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标准,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评价。
  2.本部分既包括正面评价,也包括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的简要概括。
  3.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发表审计评价意见。
  4.审计评价意见不能与审计发现的问题相矛盾。
  5.本部分还可对被审计单位执行以往审计决定情况和采纳审计建议情况作出总体评价。
  6.审计评价用语要准确、适当,以写实为主。]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
  [说明:
  1.此部分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审计发现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问题、影响绩效的突出问题、内部控制和信息系统重大缺陷等。
  2.反映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问题的,一般应表述违法违规事实、定性及依据、处理或处罚意见及依据;反映影响绩效的突出问题的,一般应表述事实、标准、原因、后果,以及改进意见;反映内部控制和信息系统重大缺陷的,一般应表述有关缺陷情况、后果及改进意见。
  3. 依法需要移送的问题也应在本部分反映,但涉嫌犯罪等不宜让被审计单位知悉的事项除外。对移送处理的问题,一般应表述事实和移送处理意见。
  4.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合理归类,按照重要性原则排序。如发现以前年度审计决定未执行的问题,一般列在当年查出的问题之后。
  5.每类问题一般应列有小标题。小标题一般应包含对问题的定性和金额,小标题应当准确、适当。
  6.在引用法律和法规时,一般应列明文件名称、具体条款号及条款内容;在引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一般应列明发文单位、文件名称、发文号、具体条款号及条款内容。
  7.处理处罚意见应当具体、可落实。对相关问题的移送处理意见一般表述为“此问题***已(将)移送*******处理”。
  8.审计期间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已经整改的,应当表述有关整改情况。
  9.对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研究关注的问题,根据情况可以在本部分表述,或者另列一类“其他需要研究关注的问题”予以反映。]
  四、审计建议
  *************************************************************************************************。
  [说明:
  1.应围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2.审计建议的顺序应与反映问题的顺序基本一致。
  3.审计建议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采纳。
  4.审计建议的对象一般为被审计单位。如果需要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共同整改的,应建议被审计单位商有关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被审计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日(审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全称或者规范简称)。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审计报告中相关内容涉密的,应在相关段落后用括号标注密级,并在审计报告结尾注明“除已标明的涉密内容外,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说明:经济责任审计、跟踪审计等对审计报告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审计机关印章)
  ****年**月**日

  审计决定格式:

  ****(审计机关全称)
  审计决定书

  *审**决〔20**〕**号

  ****(审计机关名称)关于****的审计决定

  ****(主送单位全称或者规范简称):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署(厅、局、办)对你单位****进行了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同时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如下审计决定:
  一、关于****问题的处理(处罚)
  *****************************************************************************************************************。
  二、关于****问题的处理(处罚)
  *****************************************************************************************************************。
  [说明:
  1.审计决定所列问题应与审计报告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反映相关问题的标题及排列顺序基本一致。
  2.每项决定都必须有事实、定性、处理或处罚决定以及相应法规依据,且表述应当与审计报告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相关表述一致。]
  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日(审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内将本决定执行完毕,并将执行结果书面报告我署(厅、局、办)。
  (救济途径选项一:提请裁决) 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中审计署及其派出机构的本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裁决。裁决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救济途径选项二: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审计署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向审计署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对审计署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审计署特派办或者地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按照行政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要求,结合各省的具体规定,向特派办或者地方审计机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者诉讼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审计机关印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