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取保候审有两种情况:1取保候审.期限届满2.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这两种情况有什么区别?如果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上写的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那是否可以理解为虽然解除了取保候审,但是案件还在审查中,随时可以被公安召唤.如果通知书上写:"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就是相当于无罪释放,不再追究其责任?
去年是因为单位挪用公款被调查的,但是我并没有拿,可由于管理监督上的漏洞,谁也说不清.今天去拿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的时候,警察说:"那这个事就这样了好吧,以后上班的时候当心点这种乱七八糟的事情."我该怎么理解这话呢?是不是因为警察方面既没有证据说我拿钱但也没证据说我没拿,所以只能用"期限届满"来解除?
追答期限届满,又没有证据,那只能是这样了,如果有证据证明没有犯罪,那公安机关会撤销案件,你这种情况是既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又确定没有犯罪,在一年的期限内又搜不到证据,又怀疑,所以才已这样的方式结束!
追问那我这情况到底算没算犯罪啊?会有案底吗?谢谢你了哦
追答当然不算犯罪,任何人未经过法院审判,那都是没有罪的,也就没有案底!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