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当事人是否可以申请延期开庭,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如题所述

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延期开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一百九十九条 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扩展资料

第四百五十五条 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

(一)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二)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

(三)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充、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四)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出意见的;

(五)需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六)公诉人出示、宣读开庭前移送人民法院的证据以外的证据,或者补充、变更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

(七)被告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公诉人不掌握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据,需要调查核实的;

(八)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证明,需要调查核实的。

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前发现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人民法院延期审理。

参考资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江苏检察网-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刑事诉讼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5
可以。申请延期审理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通过提交延期审理申请书,使法院推延开庭审理日期,可以有充足的时间收集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对抗对方当事人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平衡当事人间的诉讼权利,平等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为本案提供更多、更详细的证据,有利于人民法院分清是非,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并作出公正的裁判。
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遇有以下特殊情形,致使法庭审理无法按期或继续进行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可以提出延期审理申请:(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民事诉讼中,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指能够正确表达意志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和负有赡养、扶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必须到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则泛指如:其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甚至无法进行庭审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如: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知道案件重要情况的证人,开庭审理不可缺少的翻译人员等。(2)当事人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找到了新的重要证人,发现了新的证据线索时,可以申请延期审理,以收集、调查新的证据,并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作证。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需要重新予以鉴定、勘验,或者已有证据材料不清、不足,需要补充调查的,可以申请延期审理。(3)其他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这是一项概括性规定,由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认为需要延期审理,以便准备充分的资料参加诉讼,而向人民法院提出。如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另一方当事人认为需针对变更或增加的诉讼请求,收集证据,作应诉准备的,可以提出延期审理申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12-05

民事审判当事人可以申请延期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扩展资料:

案例:

女子“误诊疑云”追踪:延期开庭 等待司法鉴定

2015年01月20日06:43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不来例假,女子小凤(化名)去省城庐江路某大型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月经不调”,听信该医院陆医生推荐,小凤来到位于西环中心广场内的一家“私人诊所”就诊,服用了该诊所开的保健品,后来却流产,痛失孩子。

1月19日,记者从庐阳区法院获悉,因原被告双方均于日前提出司法鉴定,案件将择期开庭审理。

据了解,该案原定于1月19日下午在庐阳区法院审理。

不过,19日上午,办案法官向记者表示,日前,被告医院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此次医疗事故的因果关系及关联度做司法鉴定。

同时,原告方也提出申请,要求对因此次医疗事故造成了的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相关费用做鉴定。

为此,法院将等待司法鉴定意见出来后,再另行安排时间开庭。

参考资料:人民网-女子“误诊疑云”追踪:延期开庭 等待司法鉴定

第3个回答  2020-08-14

第4个回答  2013-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