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语交际:与工商局长对话

6年级(下)第6单元的一道题目,我今天就要写道作业本字上,所以请大家帮忙一下,有急用!【要写200字左…】

第1个回答  2013-05-12
3月15日下午15:30,红网访谈室将邀请长沙市工商局局长陈跃文与广大网友面对面谈消费维权,谈如何治理消费环境。
  
  您如果在消费中碰到了什么困扰,您如果对于市场监管有什么好的建议,您对工商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都可以与陈局长面对面进行交流。欢迎广大网友参与访谈!
  
  15:27主持人:各位红网的网友们,大家下午好!这里是红网嘉宾访谈室,今天是3·15,3·15维权是永恒的主题了,今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作为工商部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对工商部门来说,会有什么新举措呢,今天我们就邀请了长沙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跃文做客红网,陈局长,你好。
  
  主持人:今年的主题是消费与环境,你对我们的市场环境哪些地方觉得欣慰一点,哪些地方应该进行进一步的治理呢?
  
  15:28陈跃文:经过这么多年的监管和打击,现在的消费环境与过去相比,有了比较大的变化,当然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比如食品安全这块,我们感觉到农村、城郊结合部确实还有一些问题。
  
  15:29主持人:在陈局长来到我们嘉宾访谈做客之前,我们也发起了征集提问的贴子,在这段时间,有不少红网的网友在3·15期间采取在论坛发帖的形式或者通过百姓呼声栏目向红网反映一些消费过程中的不愉快经历。我们注意到对于移动通讯、电信服务的反映是最多的。我们工商局对于这些具有垄断地位的行业有没有有力的措施进行监管?对于这些行业的监管的阻力大吗?
  
  15:35陈跃文:电信部门的投诉,移动、小灵通、联通投诉比较多,主要是服务质量方面的,还有收费不透明方面的,作为工商部门都对这些企业进行监管,企业的大小在法律上地位都是平等的,作为移动、电信这些大的公司,我个人认为,他们在维权方面是比较注意的,他们有专门的维权部,客户的覆盖太大,可能在服务过程中,难免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你刚才提到的问题是霸王条款的问题,霸王条款是广大消费者比较关心的问题。什么是霸王条款?其实是口头语,不是书面语言,霸王条款是合同法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霸王条款是相对于一些垄断部门,象电信、电力、自来水才可能有霸王条款,有的说我进一些商家去消费以后,要收我的最低消费,还要收开瓶费,问我这是不是霸王条款,我认为不是的,监管这些牵涉到我们工商部门的两个职能,第一是合同监管的职能,就是我刚讲的,比如说我进一些商家和酒店消费,有最低消费,严禁自带酒水,这些其实是合同里面的一个约定,如果商家在消费者消费之前,商家告之了你有这些附带的条件,你要认真地了解相关一些条规,当你觉得收最低消费、开瓶费不合理的时候,你可以选择去别的商家去消费,像这样有选择余地的地方,有选择余地的时候,应该说不是叫霸王条款,但是,当他没有告之你有些附带条件的时候,你消费完了,最后把那些条款拿出来的时候,这就牵涉到了工商部门的另外一个职能,就是消费维权,如果消费者在消费之前,经营者或者商家已经告诉之了你,按照合同法,双方约定了,自己承认了,就按照双方的条件去落实;如果说他没有告之,你可以打12315来工商部门投诉,我们会去查处这些商家,这是强制消费行为。
  
  我感觉跟移动通讯部门的同志接触比较多,我觉得阻力还是不太大,他们自己作为比较大的国有企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我刚才也说了,还是做得比较好的,他们也想维护自己的声誉,因为他们客户覆盖面太大,他们要百分之百做到满意的话,还是比较难,我们一般建议将确确实实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附加条件去掉,在履行合同中,我们督促他们认真履行经营者的职责,履行他的合同。我感觉到很多他们的投诉是消费者不了解情况导致的,我们建议电信部门、移动部门多告之消费者,尽量公开透明透漏一些信息。怎样收费,不要采取先收费,再去解释的情况。
  
  15:37网友1老长沙问:现在好多假冒伪劣商品都开始流向农村市场,而多年以来,好象工商打假主要市场都是在城市,在今年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下,工商打假是否会将重心转向农村
  
  陈跃文回复:这个问题问得很好。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党中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工商部门来讲,我们也要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的消费维权和打假方面,我们会加大打击力度,2月18日,我在长沙晚报上发展了一篇文章《拓展工商行政管理主战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其中一条就是我们的红盾护农,比如说现在正是农民青春生产时期,农民买到了假的农药、种子、化肥等等,现在我们正在搞的就是红盾护农行动,加大对假冒伪劣的农资的打击力度,要服务于农民。另外我们会通过健全的12315网络以及遍布所有农村的工商所,加强日常的监管巡查,查处打击,通过这样一些手段,让广大农民朋友放心、安全地消费。
  
  15:37网友4497问:你作为工商局长,如何看待这些个人打假行为,他们和工商部门打假有冲突吗?两者有哪些差异?
  
  陈跃文回复:这个问题是比较敏感的问题,牵涉到我们国家的一些法律法规。目前,一些职业打假人现在不太打了,可能在法律诉讼的过程中,他们没有得到按照消费者奖励的承诺,在法律的角度上,个人打假者不是完全意义的消费者,我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南省消费者保护条例》是保护消费者的,这里有一个比较敏感的概念,个人打假是不是消费者的问题,所以有些通过民事诉讼,没有打赢官司,就不再打了。
  
  15:37主持人:作为我们个体消费者,你觉得有什么好的建议?
  
  15:38陈跃文:我在这里呼吁广大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随时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通过全社会,通过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以及我们政府职能一道,共同来努力打击假冒伪劣,让这些假冒伪劣产品没有市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