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过世无遗嘱,房产证父亲名字,房屋继承问题

有个朋友,她母亲过世,过世时她已经成年,且就她一个子女,由于去的比较急,没有遗嘱。她母亲和父亲在之前十年贷款购了套房,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但是一直是用母亲公积金还贷,今年还完。明年父亲决定再婚,对方有一名子女。如果父亲过世,她对该房屋有多少继承权?如果父亲将房屋赠与继母,她还有权继承吗?对方的一名子女能参与财产分割吗?她姥姥还在,但是放弃继承女儿遗产。结婚女方子女也已有20岁

1、如果房子是父母双方的(并且贷款在母亲死之前还完的,不管谁的公积金,都是父母双方的),现在母亲死了,房子就归父亲支配,想给谁给谁。
2、如果父亲再婚,贷款没有还完,与后妈一起还的贷款,后妈就有一部分房产。
3、如果父亲死了,继母得到房子,父亲的女儿还能参与分割。
4、姥姥放弃财产,当然不分割了,但是判定的时候应该会考虑,就的看法官怎么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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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09
答复楼主:
1由于房子是母亲和父亲结婚后买的,根据婚姻法,属于父母共有财产,产权属于50%每个人
2母亲过世的,母亲的50%房产进入继承,第一序列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这里提到的有父亲,女儿。不知道外公外婆是否在世,如果在也算,您提到姥姥放弃继承的话,就只有父亲和女儿的,拿产权法律继承上理论是父亲75%,女儿是25%
如果不放弃,重新继承的,那父亲就是66.66%,姥姥和女儿都是16.67%
3父亲再婚后,如果去世的,按其75%的房产进入继承,同样由第一序列继承人继承,提到的有第一个女儿、二婚妻子、二婚女儿(如果确实有抚养或赡养关系的),不知道爷爷奶奶是否还在世
根据继承人数量,对75%遗产平均分配
如果是三个继承人的,对方两人可以得到75%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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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5-09
她对房屋有六分之一的继承权。即使她父亲赠与,六分之一份额还是她的。对方子女无权继承。她姥姥可以将其六分之一份额给她
第3个回答  2013-05-09
同意muchen1981的说法,他回的比较详细了,我觉得其实这件事必须在她父亲再婚之前解决,最好是去公证一下,至少先把她妈妈那半公证过来,事情的结果都是人为的,姥姥家的人肯定是要为这个孩子考虑的,姥姥不要放弃继承权,不如通过公证把权利给外孙女,具体的最好是先托人在公证处打听明白,如果要是等她父亲再婚以后再说这件事,那多被动呀,对她也不公平呀
第4个回答  2015-11-12
母亲过世,与父亲的婚内财产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一半属于父亲所有,另一半作为遗产处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依《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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