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可以证明土地的使有权,那用什么来证明院子的使用权?

我家农村的土地证上,面积是165平方米。
但是我家实际建筑占地面积是124平方米(其余的土地是院子,或空地)

我打算翻建,去土地局和规划局审批时,工作人员告诉我以下几点:
1、我这个土地证是无效证件,因为土地证上面积是165平方,但实际上房屋占地面积是124平方,而院子和空地不应该归入到土地证上的,所以土地证无效,如果想通过翻建房子的审批,需要重新按建筑实际占地面积即124平方米来重新办一个土地证。
2、工作人员认为,我家的土地证之所以出现证书和实际建筑占地面积不符的情况,很可能是当初我家建房时,申请建165平方米,并通过了审批取得了土地证,但后来实际建房过程中,却只建了124平米,因此剩余的165-124=41平米,算为我自愿放弃,这些土地,应该从我的土地证上删除掉。
3、我问工作人员,如果我重新办理土地证,并删减了那些空地和院子,只留下124平方米。那空地和院子到底算不算我的?这个问题工作人员答得有点含糊,他们说这些空地和院子在土地证上没有了,但你可以建一道围墙,继续以院子的形式占有,但土地证上不会有这些土地。

请问高手,工作人员所说的第1点和第2点是否合理?
第3点,请高手详细为我解释,我非常不能理解,即然让我以院子的形式占有,为什么又不能出现在我的土地证上?不在我土地证上,又如何占有?
建一道围墙以院子的形式占有我更不明白了,现在是文明社会,如果拥有某物的使用权,是不是应该给我一个有法律意义的证件(如土地证)来表示我占有这个院子,不给我土地证,让我建围墙占有,那岂非野蛮人?
如果今天我用围墙围起来,就是我占有。明天别人也建一道围墙围起来,是不是就别人占有?
如果围墙年久失修,被人推倒,把地也铲平了,如何证明我的占有?
现代社会里,占有某物,不是应该以法律文书的形式吗?怎么可能像野蛮一样,建起围墙做为占有?就好比我说某人是我老婆,我必须有结婚证,而不是说我力气大,把女人拉回家就可以合法占有,对吧?又好比我说这辆汽车是我的,我得拥有行驶证,以及发票才能证明这车子是我的,不可能我随地一圈,说这辆汽车我圈起来了,它是我的,对吧?又比如说某某公司是我的,我得有营业执照,股权证书等法律文书来证明是我的,不可能不给我法律证据,让我围一道墙,证明这公司是我的,对吧?
所以,我实在不能理解,政府的工作人员为什么说我的院子不能出现在土地证上,但可以用围墙来占有。这个跟占山为王,老子围到哪算哪,有什么区别?这种占有,到底受不受法律支持?我到现在都没有搞清楚,如果按照工作人员说的去办理,我的院子还是不是我的?
如果有一天,我因为土地和人起了纠纷,难道我跟法官说,你去我家看看我建的围墙?法官会不会说,鬼知道你建的时候有没有把不属于自己的地地也围在里面?

跪求指点。

院子为地上建筑的,地上建筑由《房屋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所有权包含使用权;院子的土地归土地证划分权限,如果房产证和土地证已经记载了院子范围,则院子为受法律保护的建筑。
房产证(Premises Permit)所有者通过交易或自建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土地证作用就是拥有该地块的合法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土地证上会注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使用者等相关信息。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出租或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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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不知道什么样的“工作人员”说的这些话。你说的土地证应该是宅基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应该有明确的长宽尺寸和四邻,明确165的话,你未建房的院内空地也是你的,不用怀疑追问

您好,我看了一下,我的证件名称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个红本本,我们乡下不懂,就叫它土地证,请指点,我这个证件是否有效?

追答

应该就是宅基地使用权证,看下发证时间和长宽尺寸及四邻,没什么问题的话,165就是你家的合法用地
这么说吧:土地证是证明政府依法批准你使用土地的证明,它肯定有明确的面积、范围、位置,除非你的证是假的。反过来说: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你必须把批准的范围内满满盖严实,不盖就不是你的。

追问

发证时间是94年,94年也就是我目前这幢房子建房那一年。上面的尺寸和四邻没什么问题的。
工作人员也承认165平方米的地是属于我的,但是他说建了房子的土地,和院子的土地,不是一个概念的。
如果我现在翻建,是建在原来的建筑物的位置上,属于老宅翻建。如果把院子的位置也建成房屋,属于扩建,要经过不同的审批。

追答

土地部门应该不会这么说,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一般不管农村宅基地建设。就算管也不可能说 不盖房地就不是你的 这种话

追问

我温州乐清的,虽属农村,却经济发达。我离市区6.5公里,虽属农村,到市区也近。我们这里的市区很小,所以政府规划里市区往周边农村扩大,我们这里是农村,但政府这几年的规划里,属于街道,我们自己人叫惯了,还叫这里某某村,不过在政府的文字里,这里叫某某街道...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的关系,我们这里建房非常难批,虽然是农村,现在建房至少都建五层,最高7层,商品房结构,可能跟一般的农村不太一样?

追答

嗯,那可能让你重新审批指的是依据城乡规划法,对新建建筑办理规划许可、建设施工许可之类的手续。但这决对不会影响你对土地的使用权。
如果你盖房的地不是自己的,那你还得办理用地许可,这就更难了。所以有土地证已经算简单了

追问

那请问,他们要求我按照实际占地面积,把证件上165米缩减至124米实际占地面积,是否靠谱? 另外现在最担心的问题,按照现行当地政策,我申请重建,我家4口人只能批准我建120平米的房子,也即我将来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上的土地面积就只有120平米了?空子用围墙围起来以院子的形式占有,有没有法律支持?我总觉得土地没有证件心里很没底,虽然院子也不会有人来跟我抢,但我没有证件来证明院子土地是我的,谁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呢?

追答

这牵扯各地对农村住宅面积的控制不同,一户村民住宅面积只批准120平米是正常的。94年能批165而现在只能批120?这种政策变化你要查阅地方法规的依据。经验来看不重建165合法性不用怀疑。若地方规定确实变了,你就权衡是要“地”还是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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