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简称:备付金;英文名:provisions),是指商业银行存在中央银行的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那部分存款,一般称为超额准备金。
广义的支付准备金,包括库存现金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前者叫现金准备,后者叫存款准备,其中存款准备金是主体。中国统称的支付准备金,即备付金,是狭义上的存款准备,即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入中央银行的存款。
中国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规定比例缴存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除了在客户存款下降可以调减退回之外,是不能支取或动用的,实际上不能充当支付准备。
从1989年开始,中央银行按照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不同情况,分别核定支付准备金占客户存款的比率。除有特殊的情况,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不得低于这个比率。
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是指结算参与人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存放在其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结算参与人应当在本公司开立资金交收账户,用于存放结算备付金。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结算参与人申请开立资金交收账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结算参与人资格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开立资金交收账户申请表。
4、资金交收账户印鉴卡。
5、指定收款账户授权书。
6、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备付金",英文名"provisions",是指商业银行存在中央银行的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那部分存款,一般称为超额准备金,亦称"支付准备金"。
广义的支付准备金,包括库存现金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前者叫现金准备,后者叫存款准备,其中存款准备金是主体。中国统称的支付准备金,即备付金,是狭义上的存款准备,即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入中央银行的存款。
2017年1月13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客户备付金,将统一交存至指定账户,由央行监管,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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