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职位是成本会计员,上司说把我工作分配给其他人做,给我调岗位暂时还没说什么岗位,我是2011年5月4日进厂的,合同是签到2014年5月31日的。请问我有什么办法能保护我自己的利益,这种情况我会有补偿金吗?我改怎样做?有补偿金的话是怎样算的,会有多少呢?我不怎么懂这个,出来社会时间不长,麻烦哪位给我指导下,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