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咨询了失业办,人家说要单位出具经济赔偿的财务凭证及解除合同的证明,如果单位不给经济补偿金,我就不符合领失业金的条件,是这样吗
可是失业办说了,我们单位的情况必须有经济补偿金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要求,那个意思好象是怕是我们和单位串通的,自己辞职硬说成单位辞退,为了骗失业金的意思,所以要求按劳动合同法上解除合同上面注明的给经济补偿金才行
不应该啊,因为单位是解散的,不存在自辞的可能,都是被迫失业的啊,但是还得劳动局办理,只能听人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