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过期了怎么续期

如题所述

居住证过期了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需要续期应当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的相片、本人的就读、就业、居住地住址等证明材料办理续期,如果居住证到期未办理续期的,那么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因此,居住证过期仍然需要居住证的,需要及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及时办理续期。

居住证除了记录姓名、年龄等一般信息进行管理外,还记录有持证人的诚信或者违法行为记录,这是国内较早推行的一项信息内容。因为不同的城市中对居住证的期限规定不同,而有的允许在到期之后续办,但有的则不允许。即使在续办的材料、手续上面,也是存在较大差异的。因此,对于这方面的内容,建议最好从当地相关部门处进行了解。

居住证办理要求公民要求公民在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才可以申请办理,而暂住证办理,只要求公民在当地居住就可以办理,没有时间以及条件限制。居住证续期办理流程:

1、申办人带居住证到属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

2、填写表格;

3、街道审核后对居住证进行延期或项目变更。

补充说明,居住证能否续期请咨询当地派出所或者街道服务中心人员,各地政策规定略有不同,有些地方居住证过期后需重新补办,不能续期。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因各地规定不同,下以广州市为例,所需证明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

3、如实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4、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和居(村)委、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居住证过期60日后不可以续签,但是在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期限内,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一般会由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是一年的,居住证持有人需要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该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到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因此居住证续办,是需要期满前的一个月内去办理的,逾期未办理的,居住证就会中止使用,在办理后,才会恢复的。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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