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协议离婚时约定房屋产权归我,但是因为当时房产证还没下来,因此约定,由前妻配合我完成房屋过户手续。现在房产证已经办理下来了,但是还有房贷没还清,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因此也还不能办理过户,由于前妻9月底就要出国,以后要她回国来配合我办理过户很难,现在我们准备由前妻出具一个委托我全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授权书,然后去公证处公证。到时候等我还清房贷以后,就直接凭经过公证的授权书去房产局办理过户,不再需要前妻到场配合,请问这样是否可行?如果不行,还有什么其他办法吗?
凭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材料可以和对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下:
1、受委托人(带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和对方一起带着公证委托书、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后,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
2、双方带着(1)所述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3、双方带着(2)所述材料,到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个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纳税单(免税单);
4、双方带着(3)项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扩展资料:
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书文本;(即授权事项,此项内容最好跟工作人员沟通,尽量细化授权事项,避免只写全权代理)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如股票、银行存折等);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委托书公证
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是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办理委托公证所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扩展资料:
办理房屋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1、受委托人(带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和对方一起带着公证委托书、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后,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
2、双方带着(1)所述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3、双方带着(2)所述材料,到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个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纳税单(免税单);
4、双方带着(3)项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委托书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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