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名字为父亲,母亲多年前因病去世。最近,父亲说要找老伴儿,家人也不反对,两人目前未登记,但子女最近发现父亲现在的老伴儿,有想占房子的意图,怎么才能防范父亲的不被现在的老伴儿骗走?
如果两位老人不登记房子怎么处理,如果登记之后又该怎么处理?
如果房证不更名的话,又可以采取什么方式(因为子女觉得在父亲再婚后更名会让老人心里不舒服)?
万一父亲和现在的老伴儿登记,并更改房产证怎么办?
有书面说明可不可以(父亲曾写过一个书面说明,内容大致为万一以后父亲去世,房子归大女儿所有,有父亲的签字,但该说明未到公证机公证)。
虽然,不能完全认为别人心地不善良,但毕竟房子也是父亲唯一的财产,放人之心不可无。
请大家帮帮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