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名字为父亲,母亲去世,父亲再婚,但子女发现父亲现在的老伴儿想占房子,怎么办?

房产证名字为父亲,母亲多年前因病去世。最近,父亲说要找老伴儿,家人也不反对,两人目前未登记,但子女最近发现父亲现在的老伴儿,有想占房子的意图,怎么才能防范父亲的不被现在的老伴儿骗走?
如果两位老人不登记房子怎么处理,如果登记之后又该怎么处理?
如果房证不更名的话,又可以采取什么方式(因为子女觉得在父亲再婚后更名会让老人心里不舒服)?
万一父亲和现在的老伴儿登记,并更改房产证怎么办?
有书面说明可不可以(父亲曾写过一个书面说明,内容大致为万一以后父亲去世,房子归大女儿所有,有父亲的签字,但该说明未到公证机公证)。
虽然,不能完全认为别人心地不善良,但毕竟房子也是父亲唯一的财产,放人之心不可无。
请大家帮帮忙,谢谢!

看得出你们本是和谐的家庭,你不愿父亲吃亏,又不愿让老人心里不舒服。但是现实很残酷,法律很无情,还是防患于未然为好。个人建议如下:
1.最为稳妥的是:在父亲再婚之前,将房产按照正常交易过户到大女儿名下,继续由父亲居住使用。
2.婚前财产协议只能说明婚前财产情况,不能妨碍婚后将房产赠与配偶。
3.即使现在立下遗嘱,安排了房产归属,但不能保证这是最后一份遗嘱,如老人百年之后,其配偶拿出临终遗嘱,就无可挽回了。
4.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将房产按照赠与手续过户给子女,其税费都比正常交易要多交(详情咨询当地房管局,各地收费不同)。
祝老人如意,家庭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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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24
登记前后均可,但建议最好是能在登记前处理,有如下几个办法,可保障子女对房产的权力,且均具有法律效力:

一、业主(父亲)与他的再婚对象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对房产做约定,到市级以上的公证处办理公证;

二、业主(父亲)将房产过户或公证委托给子女;

三、业主(父亲)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子女,在其去世后由子女办理遗产继承。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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