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道初三历史课后题,具体内容如下:
阅读与思考: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在一个国家里,也就是说,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
自由是做法律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被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力。
—孟德斯鸠
自由不仅在于实现自己的意志,而尤其在于不屈服别人的意志。自由还在于不使别人的意志屈服我们自己的意志;如果屈服了,那就不是服从公约的法律了。做了主人的人,就不可能有自由。
—卢梭
看了孟德斯鸠和卢梭的论述,你觉得该怎样理解“自由“与“法律“的关系?
(注:这是华东版九年级历史第四课《欧洲的启蒙思想〉课后题)
法律是对每个人自由的保障而不是限制。但同时享有自由的个人也应当对社会承担着应有的责任,即不得侵犯他人自由。自由一直为法律所不断追求,也同时为法律所保障。公民在法律的面前应该正确把握好自由的限度,值得深入研究与探讨的。
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构成要素,没有法律权利和义务,也就不存在法律关系。法律关系就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在法律上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扩展资料:
法律的特征:
1、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
2、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4、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5、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6、法律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