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日本对各国的战争赔款始末,哪些国家获得了赔偿

如题所述

缅甸:
1954年,日本与缅甸达成了赔款协议。日本赔偿缅甸战争损失2亿美元,分10年付清。日本1963年再次向缅甸提供1亿5千万美元的无偿援助和3千万美元的借款,作为变相的增补赔偿。

印度尼西亚:
1958年,日本与印尼达成了赔款协议。日本向印尼提供纯赔款2.2亿美元,分12年付清,同时日本将1952年—1958年对印尼出口商品所得的1.8亿美元交付印尼,另外日本在20年之内再向印尼提供4亿美元借款。

菲律宾:
1956年,日本与菲律宾达成了赔款协议。日本向菲律宾提供纯赔款5.5亿美元,分10年付清,另外在20年内向菲律宾提供2.5亿美元的借款。

越南、老挝、柬埔寨:
1958年—1959年,日本赔偿越南3900万美元,赔偿老挝278万美元,赔偿柬埔寨417万美元,由于当时越南处于南、北分裂时期,钱交给南方西贡政府。

马来西亚、新加坡:
1967年,日本向马来西亚、新加坡支付5000万美元赔款,各得一半。

韩国:
1965年,日本与韩国达成协议,日本向韩国提供纯赔偿3亿美元,分10年付清。另外在20年内向韩国提供2亿美元的贷款。

泰国:
1955年,日本与泰国达成协议,日本偿还战争时期向泰国借的54亿日元,另外给予无偿经济援助96亿日元。

其他一些小额的就不再说了。

中国其实是也得到了,我们要简单回顾整个过程:

二战结束之初,中国一直没有放弃赔款,但当时日本的经济已经全崩溃了,没钱,只有用机器设备等实物进行赔偿。1947年起,盟国从日本运走4万余台机器及其他工业产品,有54%的运到中国,如新中国海军第一代指挥舰“南昌”号的前身是日本赔偿军舰“宇治”号,国民党海军时称“长治”号。

1951年9月,在美国的主持下,在旧金山召开了由52国参加的对日讲和会议。苏联、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由于抗议美国不让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中国代表参加会议,拒绝在和约上签字。
当时苏联和英国主张由受战争损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派代表参加旧金山和会。然而美国却主张邀请台湾的国民党政府。双方争执不下,最后只好达成双方都不邀请的妥协案,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台湾国民党政府都没有参加旧金山对日和会。
在旧金山和会上,美国代表说:参加会议的各战胜国都有权向日本索取战争赔款。但由于日本的资源和经济现状,我们不得不面对日本无力支付巨额战争赔款这一事实。美国建议各国对日本的战争赔款予以宽大的处理。在美国的说服下,英国、苏联、荷兰、澳大利亚都宣布放弃日本的战争赔款,只有那些东南亚小国强烈要求日本对其进行战争赔款。

国民党政府败退到台湾后,为了能得到美国资金和武器的援助,选择听命于其,1952年,在美国的要求下,日本与国民党政府签订了“华日和平条约”。在条约中,国民党政府表明放弃要求日本进行战争赔款的权力。
条约签订后,日本和台湾保持了比较密切的经济关系,特别是日本企业对台湾的直接投资,是当时对台湾投资最多的国家。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并未宣布放弃赔偿,当时要求赔500亿美元。
1972年中日恢复邦交后,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虽然战争赔款是免了,但经济上还是得给予扶持的,1978年,中国提出重工业发展计划,由于缺乏资金,开始向日本大规模借款,因为当时其它国家都无意向中国提供巨额借款。1978年中国向日本提出55亿美元的巨额借款要求,日本政府最后同意向中国借款3900亿日元。后来日本政府又在1984年、1988年和1998年,三次向中国提供了巨额政府贷款,共计20000亿日元。日元贷款的特点是:数额大,利息低(年息3%左右),偿还期限长(偿还期限30年),是一种少有的优惠借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4-28
二战后日 本对各国的赔款一览表:
国家 /赔偿金额 /备注
印度尼西亚 /8亿美元 /战争赔款
菲律宾 /8亿美元
缅甸 /2亿美元
越南 /3900万美元
老挝 /278万美元
柬埔寨 /417万美元
韩国 /3亿美元 /在法律上不具备资格国家通过“斗争”获得的赔款
新加坡 2500万新加坡元
马来西亚 /2500万马来西亚元
泰国 /150亿日元
瑞士 /11亿日元 /“中立国”得到的财产损失赔偿
西班牙 /20亿日元
瑞典 /5亿日元
丹麦 /7亿日元
蒙古 /50亿日元 /无偿经济援助
中国 /0日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4-28
二战后,根据国际法有资格向日本索取战争赔款的战胜国是:中国、美国、英国、苏联、荷兰、澳大利亚、印度、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缅甸、越南、老挝、柬埔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