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男方过错不肯离婚,急急急!!!

女方家是江苏的,男方家是内蒙的。09年结婚领证。之后儿子出生,女方一直坚守本分在家带孩子,男方在北京上班,11年男方有外心,一个女人把电话都打到女方手机上。女方要求离婚,男方不肯,现在都分居一年多了,女方在娘家一直没回那边,孩子也在那边。现在用什么方法能把婚离了,孩子能归女方抚养吗?
男方说离婚要求退还结婚彩礼和金首饰,还有孩子的抚养费,这合理吗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你们这个满足第一条,起诉离婚的话离婚可能性极大。
对于离婚退还彩礼和金首饰还有孩子的抚养费,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别说在中国,就是跑美国去也没这个道理。
此外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在财产分割方面可以主张更有利的划分方法,但是需要注意搜集男方出轨的证据。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8-07
婚彩礼和金首饰是退不回来的,是属于合同范畴的内容,2年就无效了。你们长期没有在一起生活,符合离婚条件。孩子的抚养费一人一半,但是你们的财产也是一人一半。他在北京的财产是婚后取得的,所以,你都有份。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