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甲为乙的债权人,乙将其电动车出质于甲。现甲为了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丙,丙不知此车为乙所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丙因善意取得而享有质权 B.因未经乙的同意丙不能取得质权 C.甲对电动车的毁损、灭失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D.对电动车毁损、灭失,乙可向丙索赔 官方给出的答案是ACD,我有另一种思考方式我不知道错在哪里,乙基于无权处分使得出质给丙是效力待定,需要甲的追认,这样丙就无法取得质权
对是这个意思写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