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给对象发的5200还能要回来吗?

就是之前有一段时间他老跟我说他姐过什么节日都收到多少多少多大多大转账,天天拿这个东西发给我,刺激我。我最后绷不住了,我说生日那天我也给你吧。但是他也答应了我,要求公开我。到那一天之后,他又跟我说如果我没有5200,他就会考虑和我分手,因为他不喜欢骗人的人。然后在这种要求和我解除关系的情况下威胁我。让我发出了5200,还让我发了一句自愿赠予。而且到最后他承诺给我的公开也没有。

如果您给网恋对象发的5200元是通过转账等方式进行的,那么在没有得到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您是无法要求对方退还这笔钱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这笔钱已经成为了对方的财产,您已经失去了对这笔钱的所有权。
如果您和对方之间存在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可以参考协议中的条款。如果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这种情况的处理方式,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看看是否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对方拒绝退还这笔钱,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需要注意的是,网恋是一种虚拟的关系,建议在进行网恋时保持警惕和理性,不要轻易相信对方,更不要在没有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下,轻易地给予对方财产上的支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11-29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问题:在网恋过程中,双方之间的金钱往来是否属于民间借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提供借款的,应当约定借款期限、利息、还款方式等主要条款。”从这一法律规定来看,民间借贷需要具备以下要件:借款的主体是借款人;借款的标的物是货币;借款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借款人的生活需要或者生产经营需要;借款的金额是确定的;借款的利率和还款方式是约定的。
那么,在网恋中,双方之间的金钱往来是否符合这些要件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 借款的主体:在网恋中,双方之间的金钱往来往往是基于感情而发生的。因此,双方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就不存在借款的主体。
2. 借款的标的物:在网恋中,双方之间的金钱往来主要是为了表达爱意、增进感情,而非满足生活需要或者生产经营需要。因此,这些金钱往来并不能满足民间借贷的标的物要件。
3. 借款的金额:在网恋中,双方之间的金钱往来往往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的。这些平台的转账记录虽然可以作为证据,但是它们并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明确的借款金额。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判断双方之间的金钱往来是否属于民间借贷。
4. 利率和还款方式:在网恋中,双方之间的金钱往来通常是没有约定利率和还款方式的。这与民间借贷的约定利率和还款方式要件相悖。
综上所述,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网恋中给对象发的5200元很难认定为民间借贷。因此,如果发生纠纷,要求对方返还这笔钱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个案进行分析。
那么,如果在网恋中出现了金钱纠纷,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以下是一些建议:
1. 保存证据:在进行金钱往来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明。
2. 明确约定:在进行金钱往来时,尽量与对方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主要条款,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作为依据。
3. 及时维权:一旦发现对方有违约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权,如向法院起诉、申请仲裁等。合法律规定等。如果你遇到这样的问题,建议你首先尝试和对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最后,如果发现对方可能涉及到犯罪行为,应立即报警。
在网络恋爱中,我们应该保持理智,避免轻易涉及金钱问题。同时,我们也应该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当面临不公平待遇时,要有勇气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网络世界中,虽然我们无法面对面地交流,但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只要我们坚持正义,相信法律的力量,就一定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个数字化的时代,网络恋爱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现象。然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我们都应该保持理智和清醒的头脑,不被情感冲昏头脑,避免走入误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网络世界中保护好自己,享受美好的恋爱生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3-11-28
给网恋对象发的5200我可以给一下几点,看能要回来不。
1.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说明你的立场和需求,看看能否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查阅平台的相关规定。一些平台可能有关于交易纠纷的解决机智,你可以依据平台规定提出申诉。
3.可以收集交易相关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支付记录等。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收集的证据有利于在解决纠纷时起到作用。
每种情况都一样,以上只是建议,重要的是保持冷静,通过合理的途径尝试解决。
第3个回答  2023-11-28
有点困难,因为有自愿赠予
如果起诉的话保存好截图应该是可以的
第4个回答  2023-11-28
当花了5200买了个教训吧,这人一看就知道是骗子,还让你写自愿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