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说一说附着物、定着物、构筑物的区别

物权法180条: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一、概念不一样

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

地上定着物就是固定在地上的一切物品的总称;

构筑物就是不具备人类居住功能的其他一些建筑物。

二、范围不一样

地上附着物附着物依附于土地而存在,具有不可移运性,包括实际生活中的不可移动以及移动后减值的情况;地上定着物是可以移动的;构筑物不能住人的建筑。

三、物品不一样

地上附着物一般指的是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

构筑物指的是水塔,桥梁等;

定着物指的是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

扩展资料:

地上附着物所有权的关系最常见的就是有关土地和树木的关系。

第一,土地与森林、林木为不同的客体物:所以已经登记备案的森林、林木是与土地相分离的不动产,可以作为独立物而存在,所有权是可以单独转让的。

而未经登记的林木虽然是不能作为独立的不动产转让的,但是有必要也是可以与土地分离而转移所有权。森林、林木与土地分离而独立最主要的因素就是是否登记备案。

第二,关于森林与林木的关系,法律上是区别对待的。即森林一律公有,而林木允许私有。

第三,国有土地所有权不能转移,而国有林木的所有权可以转移。也就是说国家所有的林木可以转移为集体、私人所有,而土地不可以。

第四,个人虽然可以拥有林木的所有权但是并不代表因此具有林地的所有权,也即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不因地表上的附着物的权属的变化而变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土地附着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定着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构筑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简单来说附着物就是依附于不动产才能产生作用的,比如灯、室内装修等;
定着物就是固定在地上的一切物品的总称,比如树木、房屋、沟渠等;
构筑物就是不具备人类居住功能的其他一些建筑物,比如水井、大棚、沼气池等。追问

请问:附着物和定着物的分类有依据吗?以前见过的说法太不统一了,谢谢

追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为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均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还有其他一些类似规定,但是似乎没有法定专属定义。只是根据学理上的通说解释,另外附着物之外还有一个比较特别的,叫地上附着物,也就是说它依附的不是一般不动产,而是土地本身。

追问

1、定着物全部是不动产?
2、定着物包括:建筑物?
3、定着物还包括:构筑物?
4、附着物中,空调等为动产,电梯等为不动产?

追答

1、是,定着物属于不动产,但不动产未必全部是定着物。
2、是的;
3、是的;
4、这个比较复杂,空调也分很多种,壁挂式、落地式还有内嵌式的,壁挂式和内嵌式是附着物,而落地式的不是;壁挂式和落地式是动产,而内嵌式的安装后不是(安装前是);电梯类同于内嵌式的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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