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等工作,包括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政务信息、对外宣传、信访接待、政务督办、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承担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工作,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
二、发展规划科
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长期规划,协调专项规划,执行相关法规,负责小城镇发展和企业设备免税及技改项目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分析经济形势,研究年度计划,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与国防建设,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四、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综合经济体制改革,参与专项改革,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等问题,提出相关政策措施。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
监测固定资产投资,制定调控目标,起草管理办法,负责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审批和管理。
六、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
分析外资和境外投资情况,拟订战略和计划,负责外债管理,协调重大项目审批。
(二十二)公用事业价格及经营收费管理科
负责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和经营收费工作,制定收费标准,监督执行。
二十三、市场价格监测科
负责全市市场价格监测预警,提供价格趋势分析和建议。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
纪检(监察)机构
按相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沧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负责口岸发展规划、管理和协调工作。
沧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编制和执行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协调重大问题。
沧州市石油天燃气资源管理办公室
负责石油、天然气资源储备和管理工作。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沧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09〕53号)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沧政字〔2009〕102号),设立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沧州市物价局、沧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