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面积补差费怎么算?

有公式说:
面积补差费=(现房测定面积*均价)-(合同签定面积*均价)

这样的话.如果购买的价格大于均价,而实际面积又小合同面积.开发商不就白赚了?

例..实际购买价格 1万每平.共98平.而均价只有7千.合同面积是100平.
那么开发商只退我1.4万,而不是2万.一下少了6千.是这样理解吗?
因为 现在均价一般都是最低价.所以只要面积小了.这种情况就发生了.

购房面积补差费在3%以内的,按照部分房款的差额来进行补偿,是按照购房合同上面的价格来进行计算的,并不是按照当地房屋的均价来计算的。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 ×100%= 面积误差比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扩展资料: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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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04

购房面积补差费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将买受人己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

3、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4、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扩展资料:

一、购房面积:

购房面积包括购房套内建筑面积(实得建筑面积)及应合理分摊的公用面积。

分摊的建筑面积及分摊原则,房地产商在房屋建成之后申请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时,必须写出书面说明,并经房产登记机关核准。房地产商依此计算出公用面积分摊系数,并将其分摊到各单元套内。

公用面积主要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值班室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房地产商的自用房,作为独立空间使用、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汽车库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不能作为分摊面积。

初始登记时,公用面积分摊原则未经房产登记部门核准,或未经初始登记直接办理购房业主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应对其公用面积的分摊系数的计算方法进行审核。

当事人应在购买商品房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后的30日内,持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买卖合同、产权证明、销售许可证、房地平面图、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房产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

二、购房面积测量方法

房屋面积测量标准

1、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2、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3、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原则如下: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规定的方法计算。其他建筑,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

(2)套内墙体面积

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

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4)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为: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4、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用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5、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

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6、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计算

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7、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计算

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购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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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12-30

购房面积补差费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将买受人己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3个回答  2020-10-22
第4个回答  2012-08-09
应该是面积补差费=(现房测定面积*合同单价)-(合同签订面积*合同单价),这个公式是只面积差异绝对值在3%以内的,超过3%的部分,多出来的开发商赠送,少的面积开发商双倍返还房价款。
这里面计算的公式都是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的单价,这个单价一旦备案,是不能改变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