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公司停工,几个月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如何计算?

去年12月入职,后因为疫情公司停工6个月,每月发放最低工资标准的80%,现在公司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一个月的经济赔偿标准是多少?是税前工资吗?是按照过去一年平均工资的话,那停工期间一个月才2000,这样算下来真的很少,合理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单位按照以上标准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的,不存在不合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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