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公司在招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去那投诉?

一、公开招标的例: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发布的是公开招标,要求公开、公正、公平,有很多家单位来投标,但是招标单位却私自找个几家串通好的投标单位也来投标。评标时评标专家必须是从专家库里随机抽取来的,他们却私自找来了几个认识的专家,把他们串通好的投标单位分数打的很高,把不认识的投标单位全都干掉了,最后让他们串通好的投标单位中标。二、邀请招标的例:邀请招标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不发布公告,但必须找3家(含)以上的投标单位来竞标,选一家实力大的来做,但他们却只找来一家投标单位,让这一家投标单位做3家的投标文件,然后又找来自己认识的专家来评标。这样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去那里投诉他们?三、私企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和保险去那里投诉他们?注:本人只需适用的投诉电话或网站,用过之后适用的方可给分。

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可在10日内提出。

1、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

“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招标代理在招标公告里设置不合理条件”违反上述规定。

2、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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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17
对于公开招标一事,你如果作为当事人之一,你可到当地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进行投诉,在投诉之前就你认为不妥地方先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质疑;对邀请招而言,你不是当事人的话,投诉是不受理的。私企不签合同与不办保险你可向当地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应该可以解决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8-24
投诉是没有电话或则网站的,你需要根据项目性质去项目的监管单位递交质疑书,注意,是质疑,而且期限是7天内。质疑需要提交实名的纸质材料。土建项目一般去地方的建委和发改委,国际招标就去机电办,政府采购去财政局。希望对你有帮助。对于专家的问题,法律允许招标代理机构从自己的专家库里抽取专家,但是省市设区有文件要求必须去发改委抽专家的除外,我说的都是公开招标的情况。邀请招标里你说的情况可以质疑有串标嫌疑。
第3个回答  2012-08-17
朋友每个区的电话是不同的。(地域行政管理)
但可以个方向:发改委或建委招办。
还有,你说的公开招标,被干掉,是很复杂的。分很多种情况。
邀标这个呢,要看他拿来的是几个公司的名字。
第三问题,是去社会劳动卫保障局投诉。
第4个回答  2012-08-17
公开招标的,到所在区县或市招标监督科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