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装修噪音是如何规定

如题所述

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因此,当装修产生的噪音妨碍了邻居们的正常生活时,实施装修的业主理应在邻居的主张下停止装修。


装修所产生的噪音,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噪声污染。《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第二款中规定,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而依据环境保护部2008年8月19日发布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规定,住宅属于噪声敏感建筑物,其噪声排放限值在40分贝到50分贝之间,该标准据专家通俗估计相当于两个人在房间里说话,互相能够听清楚的一个音量,而超过这个音量,就可以算做噪音扰民了。因此,距离较近的装修噪音通常都已构成坏境噪声污染,居民可以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一般地方性法规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段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