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质数的和一定是合数对不对

如题所述

两个质数的和一定是合数是错误的。

1、质数和质数的和可能是质数,也可能是合数。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整数(0除外)整除的数。

2、质数又称素数,有无限个。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本身外,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换句话说就是该数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的因数;否则称为合数。

3、根据算术基本定理,每一个比1大的整数,要么本身是一个质数,要么可以写成一系列质数的乘积;而且如果不考虑这些质数在乘积中的顺序,那么写出来的形式是唯一的。最小的质数是2。

质数又称素数。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自身外,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叫做质数;否则称为合数(规定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质数的个数是无穷的。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中有一个经典的证明。它使用了证明常用的方法:反证法。

具体证明如下:

假设质数只有有限的n个,从小到大依次排列为p1,p2,……,pn,设N=p1×p2×……×pn。如果N加1为素数,则N+1要大于p1,p2,……,pn,所以它不在那些假设的素数集合中。如果N加1为合数,因为任何一个合数都可以分解为几个素数的积;而N和N+1的最大公约数是1,所以不可能被p1,p2,……,pn整除。

所以该合数分解得到的素因数肯定不在假设的素数集合中。因此无论该数是素数还是合数,都意味着在假设的有限个素数之外还存在着其他素数。所以原先的假设不成立。也就是说,素数有无穷多个。

性质

1、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1和p。

2、算术基本定理: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

3、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4、质数的个数公式是不减函数。

5、若n为正整数,在到之间至少有一个质数。

6、若n为大于或等于2的正整数,在n到之间至少有一个质数。

7、在一个大于1的数a和它的2倍之间(即区间(a,2a]中)必存在至少一个素数。

8、存在任意长度的素数等差数列。

9、任一充分大的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一个素数加一个素因子个数不超过2个的数的和,简称为“1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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