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行选择题 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的关系是什么?

如题所述

  请提供题支。
  对于这一问题,可以根据下列参考资料进行选择回答。

  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1)其联系主要表现在:
  一般认为,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之间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即:
  A. 法律规范体现在法律条文中,是构成法律条文的基本内容;
  B. 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文字表述,是法律规范的一种载体或表现形式。
  (2)其区别主要表现在:
  A. 法律条文本身并不等于法律规范,两者之间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一个法律条文全部包括法律规范的三个组成部分(或称三个构成要素),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一个法律条文并不连续罗列法律规范的三个组成部分;某一法律规范可以由数个法律条文表现出来,而这数个法律条文既可规定在一个法律文件中,又可分别规定在几个法律文件中。
  即:一个法律条文既可完整地包括一个法律规范,也可包括几个法律规范;反之,一个法律规范既可体现在同一法律条文中,也可体现在几个甚至不同的法律条文中,也即一个法律规范可能需要通过多个法律条文来予以表现。
  例如,《宪法》第34条规定,成年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一个授权性的法律规范,而法律后果则规定在《选举法》和《刑法》中”。
  B. 某些法律规范的各个组成部分表现在法律条文中并未明确分开,这是为了使立法简明扼要。
  C. 法律条文只是法律规范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不是所有的法律规范都要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比如英美法系中的判例法和习惯法。
  反之,也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用来表述法律规范,比如一些技术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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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12
选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