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税工资的计算公式

如题所述

计税工资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费用5000元。

计税工资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计算计税工资需要考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及相关的扣除项目,如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

计算计税工资需要先确定个人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然后,需要从总收入中减去规定的起征点和扣除项目,如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最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这些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财产、股息红利等。计税依据的计算涉及到企业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等支出,以及允许扣除的各项扣除和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等。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时,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计算。例如,对于企业的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等支出,需要根据税法规定进行限额扣除;对于企业的研发费用、公益性捐赠等支出,需要根据税法规定进行加计扣除或调整;对于企业的境外所得,需要根据税法规定进行汇率换算和税收抵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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