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孩转学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方法如下:
1、在个人所得税APP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新增一条信息,“子女教育信息”中录入新的学校名称。
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进入子女教育信息填写页面,按照页面显示填写扣除年度、子女信息(出生日期)、子女教育信息(当前受教育阶段、当前受教育阶段开始时间、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子女教育终止时间、就读国家、就读学校)。
然后填写配偶信息及本人扣除比例,选择“下一步”,最后选择好申报方式进行提交即可。
2、修改以前数据,修改原“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其中原学校的“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进行修改。
注:“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学校信息和新学校信息中,两个学校的当前受教育阶段开始时间、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应该是衔接连续的,不应重复或间断。如有问题可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子女教育
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