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条有法律效应吗?

2007.4月进的公司,当时只签了一份三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到期后,公司一直不肯和我续签,现在公司以我无能力为由要求解除我.
现在我只有一份试用期合同和每个月的工资条,如果我告公司,我能赢吗?工资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谢谢各位的帮助.现在我还在公司工作呢,要到月底解聘,不过这个也只是口头通知,他并没有书面通知我.
还有,我在的部门是技术部,当时要求我们签技术机密协定的,违约金很高,因为没有签合同,所以这个也没有和我签,但我同事两个都签了.
请问:如果我离开能要求公司赔偿此项技术机密违约金吗?

首先,试用期合同本身就违法。应该在正式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才对!
其次,工资条是有力的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物证,具备法律效力。
你告公司应该是能赢的,
但是你的问题主要是:“是否你现在刚刚被企业解聘?”
如果是以前的事情,现在想告得话,按照你所说的推理,你现在距离与企业产生争议有60天以上了,上诉期已过无法处理此事了。
如果你还在公司,只是这几个月一直处于没合同但是依然在给公司服务的情况下,你可以事实劳动关系与公司进行仲裁,法律会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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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1-08
如果告公司,你应该有把握赢的。工资条具有法律效力,它是很重要的证据,能够证明你们劳动关系的存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1-08
合同为准

工资条或可以成为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