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