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我来回答:你说的是对的。我来给你举个例子:假如甲企业向A企业销售一批烟丝,含税销售额为117万元,消费税税率为30%,增值税税率为17%,计算应交消费税和增值税。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价内税)和增值税(价外税)的计税依据都是一致的,其计税依据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如果销售额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时,必须换算成不含税的销售额。所以:不含税的销售额=117/1+17%=100;应交消费税=100*30%=30万;应交增值税=100*17%=17万。但愿我的回答对你能有所帮助,那笔者就非常欣慰了。特此回答!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