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合法席位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949年联合国成立时,中国是以中华民国的名义参加的。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为中国的合法政府,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应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此要求恢复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台湾和大陆是同属中国的地区不能成为联合国成员,所谓大陆或者台湾进入或离开联合国之类的说法是不妥当的。

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第二十六届大会就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一切合法权利,并立即把国民党集团的代表从联合国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的2758号决议进行表决,表决的结果是,决议议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压倒多数通过。

法律依据:《联合国宪章》 第二章 第三条 凡曾经参加旧金山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或此前曾签字于1942年1月1日《联合国家宣言》之国家,签订本《宪章》,且依宪章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予以批准者,均为联合国之创始会员国。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