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管理社区矫正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

如题所述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第三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司法行政机关配合公安机关,监督其遵守刑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并及时掌握有关信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可以自愿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心理辅导、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活动。所以现在,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不归社区矫正的,主要是公安机关管理的,司法行政机关是配合公安机关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6-07
分三类:
1、新接收的剥权人员视为刑释解教人员,纳入安置帮教工作管理
2、社区矫正已列管的剥权人员,在社区矫正档案上注明不属于社区矫正对象,订卷。将备好的卷移交安置帮教工作管理。
3、已解除社区矫正且在帮教期内的剥权人员,纳入安置帮教管理。
第2个回答  2012-06-07
对,我也想问这个问题!!刚开始是和假释犯,缓刑犯等一样管理的,现在政策变了,都不知道怎么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