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如题所述

第五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这条理解的难度在哪里?就是仲裁委先发了一个判决,后发现适用法律错误等原因,重新裁决,双方当事人或其中一方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法院该受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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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03
直接把该条发过来给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