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根据分数和报考的志愿顺序,根据名额从高分往低分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全市统一组织录取的办法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改革措施,招生名额按比例直接分配到本县(市、区)所有初中学校。录取时,先录取统招计划,再录取分配到初中学校计划(定向计划)。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学校(含中、幼、特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五年制师范、高职和进行“三、二”分段培养的
中职学校,从参加中考的学生中单独划线,对总成绩达到院校分数线的考生,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不得免试入学。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