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天交的律师费, 但是第二天由于家里原因,需要换律师,这种情况能退吗? 他只是到刑警队上交了 取保候审 和 会见犯罪嫌疑人的 申请手续. 如果我坚持要退律师费 会不会很麻烦?收据上只是写着 交款单位:孙俊杰(我本人) 人民币:8000. 收款事由:律师服务费 ,然后下面就写着 凭此据换发票 . 上面盖了 律师事务所的 财务专用章!
那如果律师坚决不退还 我是不是一点办法没有 ?
不退还又没有合同,你可以告他啊。以不当得利告他
没签委托协议 , 是律师的责任吧? 只是开了张 收据.! 退一部分 太少了吧? 一共8000今天 交的. 可不可以 我就当给他点咨询费2000左右, 毕竟他也没正式开庭辩护.只是陪我跑了趟 刑警队. 办了点手续. 这样的话 应该合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