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月5号在公司连续上班7天半没有休息,离职后该公司算工资按照工资除以29天的标准来算,请问合法吗?

此公司每天工作8小时,每月只休2天,五月份还有五一只是没赶上,我们工资应按照基本工资除以多少天计算呢?

1、标准工时: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用劳动合同约定的月资除以每月计薪日21.75天得到日工资,再除以8得到小时工资。按上述标准计算加班费。
4、综上,你公司每月只休2天的作息时间不合法。可以向劳动监察举报处理固定证据后再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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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17
1、不合法的,每月计薪日为21.75天,工作日为20.83天。
2、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加班工资。
3、仅供参考。追问

刚刚又和那家公司吵上了,他们说他们也有律师不怕劳工局,还说是合法的让我们去告好了,还说一个月休息2天是谈好的,法律支持的,还说他们给我们培训了也要钱什么的,你们我们还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第2个回答  2012-06-17
标准工时为每月20.83天。追问

第三天早上睡过头了,电话请假忘了补假条,他们算我们旷工半天,扣一天半工资,这样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