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的姓氏由来

如题所述

  第一个办法就是在原来的名词后面加上本人的职业名称。譬如两个人都叫John,一个的职业是织布工(the weaver),另一个的职业是厨师(the cook)。人们就分别叫他们John the Weaver(织布工约翰),John the Cook(厨师约翰)。类似的例子还有:John the Miller(磨坊工约翰),John the Shepherd(羊倌约翰),John the Thatcher(盖屋匠约翰)。不久这些叫法就成了:John Weaver(约翰·威弗尔),John Cook(约翰&·库克),John Miller(约翰·米勒),John Shepherd(约翰•谢泼德),John Thatcher(约翰•撒切尔)。这样英语中的第二个名字即英国人现在用的姓便产生了,而且很快用在小孩的身上。如:约翰·威弗尔的孩子可能叫做:Hilda Weaver(希尔达·威弗尔),Charles Weaver(查尔斯·威弗尔)等。
  第二个办法是在原名字后加上住处名称。这样,同一村庄里名叫Tom(汤姆)的人,可根据他们住处区别开来,如:居住在山崖下的汤姆,紧挨林边居住的汤姆和家舍坐落在田野里的汤姆,从而出现了一系列以处所命名的姓
  第三个办法是用某某人之子的说法。用此种方法可以把三个同叫亨利的人称为:

  Henry son of John. (亨利·约翰之子)

  Henry son of Robin. (亨利·罗宾之子)

  Henry son of William.(亨利·威廉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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