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像法院起诉法院抓人吗

我现在拿到了轻伤鉴定文书了,给派出所看了他说轻伤他们就管不了了让我们去自诉,我们不想走法院这条路费时又费钱,想让公安分局抓人拘留可以吗,公安分局在拖我们我们应该怎么办,被打1个月了对方仍然逍遥自在,一直没有拘留,听说是他家在派出所有人所以案子一直压着。我该怎么办,我们的忍耐快到极限了,如果在不处理我就杀了他,杀了他我会判死刑吗。

轻伤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也可以做别的处理,如调解、赔偿损失,处以罚金和行政处罚等,如果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判处有期徒刑,当然要抓人,但是不是法院抓人,逮捕是由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执行,不存在法院抓人的事。如果判得很轻,同时又是缓刑或者是管制和判处罚金的话,也可不抓人直接宣判执行。
自古以来就是“ 杀人偿命”,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你去杀了人家,故意杀人当然会判处死刑。劝你想也不必那去想。对于如今的情况,你还是去派出所了解了了解,看看他们到底是什么态度,如果他们正在研究,会进行处理,你就配合,如果他们不理采,你可投诉他们不作为。同时还可直接向法院申诉。原告和被告都明显,不需侦察的案件,法院也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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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27
法院只有审判权,它不能抓人的。如果你达到轻伤的,确实需要你自己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审判他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的话,由公安局把当事人收监。另外,你可以到公安局反映情况呀。整个公安局不会都是他们家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