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漠化与沙漠化的区别及主要分布地区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6-17
1、荒漠化1994年《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指出:“荒漠化是各种复杂的自然、生物、政治、社会、文化和经济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并对荒漠化给予了更加明确的定义:荒漠化是指包括气候变异和人类活动在内的各种因素造成的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的土地退化;土地退化是指由于使用土地或由一种营力或数种营力结合致使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的雨浇地、水浇地或草原、牧场、森林和林地的生物或经济生产力下降或丧失,其中包括:风蚀和水蚀致使土壤物质流失;土壤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或经济特性退化,及自然植被长期丧失。目前,全世界2/3的国家和地区、1/4的陆地面积、近10亿人口受其危害,已被公认为当今世界的头号环境问题。造成我国土地荒漠化、沙化并加速扩展的原因是气候因素,但更主要的是不合理的人类活动,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过度放牧,这是草地沙化、退化的主要原因。二是滥樵、滥挖、滥采,这是局部地区土地荒漠化、沙化扩展的重要成因。三是滥垦,在固定沙地及草地上开垦耕地使其变成流动和半固定沙地。四是滥用水资源,一些地区由于大规模开采地下水,使地下水位急剧下降,导致大片沙生植被干枯死亡,沙丘活化。
2、沙漠化沙漠化是指在干旱、半干旱和部分半湿润地区,由于受自然因素或人类活动的影响,破坏了自然生态系统的脆弱平衡,使原非沙漠的地区出现了以风沙活动为主要标志和类似沙漠景观的环境变化过程,以及在沙漠地区发生了沙漠环境条件的强化与扩张过程。简言之,沙漠化也就是沙漠的形成和扩张过程。以上四个概念(荒漠化、沙漠化、风沙化、沙化)在内涵上是大同小异的。因为都是在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下,造成土地退化的过程。在外延上则差异较大,荒漠化是发生在干旱、半干旱的亚湿润干旱地区,不包括极端干旱和湿润地区。具体指标是由“国际荒漠化公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INCD)”确定的,即年降水量与潜在蒸发数之比在0.05~0.65之间(该指标也称INCD湿润指数)。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荒漠化包括风蚀、水蚀、盐渍化和冻融等几个方面,地域涉及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71个县(市)。沙漠化是发生在北方极端干旱、干旱、半干旱和部分半湿润地区,主要是在人为干扰下,因风蚀造成土地退化的过程。因此,也称风蚀荒漠化或沙质荒漠化。在我国地域涉及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96个县(市)。风沙化主要是发生在南方和沿海的湿润地区,在我国地域涉及14个自治区、省202个县(市)。沙化在我国地域涉及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41个县(市),其中10个省(区)占全国沙化土地总面积的97%,沙化土地范围略大于沙漠化地域,比荒漠化范围大得多。
主要分布地区:(1)湿润及半湿润地带的荒漠化土地

主要分布在中国的三江平原、嫩江下游、黄淮海平原的中部和北部、江西南昌及鄱阳湖区、近3000km的沿海地带和海南岛西南部等地,约占中国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3.9%。该区的荒漠化土地仅出现于沙性物质丰富、人类活动强烈的地区,与河流沉积物及海岸沙质沉积物受风力吹扬有关。其特点是分布零散,面积不大,影响范围小,风沙景观一般只出现于干旱多风季节。

(2)半干旱地区的荒漠化土地

主要分布在贺兰山与乌鞘岭一线以东、白城与康平一线以西,长城以北、国境线以南的呼伦贝尔、科尔沁、鄂尔多斯等地,即分布在内蒙古东部与中部、河北北部、山西西北、陕北与宁夏东南部。其都发生在干草原区及荒漠草原区,是中国荒漠化土地比较集中分布的地区,约占中国荒漠化地总面积的65.4%。它是过度的土地利用和干旱多风沙质地表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

(3)干旱荒漠地区的荒漠化土地

主要分布在中国的狼山、贺兰山和乌鞘岭一线以西的广大地区,较集中分布在一些大沙漠边缘(如阿拉善的中部、河西走廊、塔里木盆地等地区),占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30.7%。其特点是荒漠化的发生和发展主要与河流变迁、水资源利用不合理及绿洲边缘过度樵柴活动有关。

中国土地荒漠化研究结果表明,在人为活动继续强化利用及风力作用下,荒漠化将会继续蔓延。利用50年代与70年代航空相片对比分析发现,中国荒漠化土地一直在扩大之中,其中增长率为1.1%,强烈发展中的荒漠化土地为2.5%,严重荒漠化土地为3.5%。50年代到70年代,荒漠化土地增加了3.9×104km2,年扩大面积达1560km2;70年代到80年代间,每年扩大的荒漠化土地面积达2 100km2,如果按50~70年代的发展速度,预测,中国正在发展中的荒漠化土地面积将达9.75×104km2。其中强烈发展中的荒漠化土地为9.28×104km2,严重荒漠化土地6.1×104km2,全国荒漠化土地总面积将比目前增加7.53×104km2。届时中国荒漠化土地面积高达4.34×105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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