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一级响应一共只有一次,就是2020年的新冠疫情。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病例的新增,截至2020年1月25日21时,湖北等26个省、市、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涵盖总人口超过12亿。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病例的新增,截至2020年1月25日19时,广东、湖南、浙江、湖北、天津、安徽、北京、上海、重庆、江西、四川、山东、云南、贵州、福建、河北、广西壮族自治区;
江苏、海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南、黑龙江、甘肃、辽宁、宁夏、内蒙古共26个省、市、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涵盖总人口超过12亿。
扩展资料:
启动程序
减灾委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国务院提出启动一级响应的建议,由国务院决定进入Ⅰ级响应。
应急响应
由减灾委主任统一领导、组织抗灾救灾工作。民政部接到灾害发生信息后,2小时内向国务院和减灾委主任报告,之后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商财政部下拨中央救灾应急资金,协调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组织开展全国性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国际救灾捐赠款物;协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灾救灾的指示。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减灾委主任决定终止一级响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级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