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生育保险待遇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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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育保险没有报销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一、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
1.女职工生育时或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3.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支付期间,职工应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此外,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二胎且生育第一胎时已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的,其生育第一胎时至生育第二胎之间须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第二胎时方可再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第三胎的,以此类推。
二、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中包括:
1.因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2.在境外和港、澳、台发生的生育或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3.男职工未就业配偶7个月以下流产及其他的计划生育手术;
4.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为境外籍和港、澳、台籍人员发生生育等情况。
申报时间明确为1年内。以前没有规定申报待遇的时间,参保职工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自职工发生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起,在1年以内持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予以支付相关待遇。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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