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革热和登革出血热可分为几个时期?

如题所述

登革热病程可分发热期、缓解期和出诊期。

(1)发热期:表现为高热,体温在39℃以上,伴寒战或畏寒,头身、骨节肌肉疼痛,淋巴结肿大,肝脾肿大,相对缓脉及胃肠道症状。

(2)缓解期:一般于第4日体温降至正常,症状减轻。

(3)出疹期:于病后2~5日出现全身皮疹,并再次出现高热。皮疹一般于1~5日内消失,体温也随之正常。

登革出血热病程经过分为发热期、休克期和恢复期。

(1)发热期:体温高达40℃以上,伴上呼吸道、消化道症状和皮肤淤点。

(2)休克期:突然出现休克,常发生于病后2~5日,持续1~2日,可出现消化道出血、皮肤淤斑。此期可并发支气管肺炎、脑水肿、颅内出血。

(3)恢复期:休克、出血控制后病情迅速恢复。

实验室检查可发现:

(1)血象:白细胞总数及中性粒细胞减少,出现异常淋巴细胞。

(2)尿常规:可见红、白细胞,蛋白或管型。

(3)血清学检查:补体结合试验具有特异性。

登革热应注意与钩端螺旋体病、斑疹伤寒鉴别,登革出血热应注意与流行性出血热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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