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辞职未提前30天提出,今天不干了,明天就要走人。用人单位扣发工资是否合法?请注明具体参照标准

如题所述

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承担的违约金情形只有2种情况: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

也就是说,除了正常扣除的费用,只有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时候,用人单位才能扣发工资,且扣除量上也有限制。

扩展资料:

劳动者不当行使辞职权的赔偿责任

一、辞职违约金问题

关于辞职违约金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以下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上述人员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二、处理原则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张辞职违约金的处理原则是:

1、职工的辞职行为发生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辞职违约金,且该约定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结果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辞职的,用人单位就此主张劳动者承担辞职违约金的,可以酌情予以支持。

2、职工的辞职行为发生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除该法规定的两种情形外,其他违约金条款一律无效。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辞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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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12

不合法。

用人单位若要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必须有证据证明员工未提前30天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完成单位直接损失等于员工的应收取的工资,况且还得发不低于最低工资和剩余扣发20%限制。

拓展资料

一、依据的法律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30提出辞职,但并没有规定如果劳动者不按法定的辞职程序走,用人单位就可以扣留劳动者的工资。因此,用人单位无权以劳动者未提前30日辞职为由扣留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从上述规定可知,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离职,只有在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失,这需要区别对待:

    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比如因为失恋啊、心情不好啊,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

    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的,50%左右;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如因为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一半左右的损失。

    劳动者一般过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无论大小,均不应让劳动者承担。

    即使劳动者违约辞职,用人单位也不能扣发其应得的工资,也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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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5-23

用人单位克扣其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如果用人单位能证明你没按程序辞职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扣款就合法。否由属于违法,你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争取自己的权益。

只有在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单位有责任举证损失。另外你的行为也构成劳动合同违约,如果合同中有违约条款的话按合同执行。

资料拓展

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员工没有提前30天,企业不能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追究代通知金,但可以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赔偿金。赔偿金包括公司聘用、培训这个员工发生的费用以及因为该员工未提前30天提出离职给公司造成的的直接经济损失。所以公司也是完全可以用这一点来约束员工的。另外也可以告诉员工,如果没有交接工作,公司有权追究其新雇主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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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5-11-19
  用人单位克扣其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4个回答  2012-05-30
合法;因为这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需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除外;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四十条,劳动者辞职未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通知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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