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跟人品不好的人合作吗

如题所述

一个年轻的朋友,有着很强的事业心,小有进步,做了基层一个科级单位的科长,领导着三十多号人。单位是执法单位,单位里每个人有点权力;总会有些人利用特权,贪点小便宜;虽然说不上违法犯罪,但也败坏风气,影响声誉。为此,这位年轻的科长,对单位进行整顿,特别地强调指出,大家都是同事,要相互合作的,人品不好的人,谁都不会跟他合作,每一个人都要注意自己的人品,提高自己的修养。
聊天时,他把他的观点跟我说了,征询我的意见。他的态度是诚恳的,我说出了我的看法。
做生意,该跟谁合作,是由利益决定的。
做同事,该跟谁合作,是由上司决定的。
你的妻子,你的丈夫,看似是你选择的,可是细细地探究,又确是冥冥之中,早已注定,也是没得选择的。
人品是指人的品质和品格,是道德范畴的,人品的好坏没法量化,没法衡量,没有界线的。对于人品好坏的判断是主观的,对他人的人品的评价,是好是坏,每一个人都会有不同的判;同一个人,不同的时期对同一个人也会有不同的判断。因此,按人品的好坏来选择合作对象是件很不靠谱的。
按儒家的思想,人品好的,可以称之为君子;人品不好的,则称之为小人。君子与小人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这个社会,有君子,也有小人。一个单位,也是如此,有君子,有小人。领导是责任是把单位的所有人都团结起来,不管他是君子还是小人,使全体成员朝同一的方向努力,一起为共同目标而奋斗。从另一角度去看,正因为有小人的存在,才需要领导去统筹和协调;如果都是君子,都是自觉的,就不需要领导了。一个领导,不能因你认为单位的某一同事人品不好,把他排除在单位之外,就不指挥他,不给他安排工作,不与之合作。同样地,一个领导,你也不能因为你认为某某人品好,就把所有的工作都交给他,放之任之,全听全信,这也是不对的。一个单位里,只要是同事,你就得与之合作,这是由制度决定的。脱离制度来谈单位的管理,那就没有章法,没有规矩成不了方圆,单位就会混乱,单位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
人品的好坏是没有绝对的标准的,如果一个单位的领导,拿人品来作为是非标准,来评价下属,就是领导者个人的标准,凭自己的喜好决定,那就是没有标准,就是人治,不是法治。说一个人的人品不好,是贬义,是咒骂与鄙视。一个人被说成是“成人品不好”,那是极大的污辱,可能会跟说话的人拼命的。一个领导,在大会上说,单位里个别同事人品不好,又不敢明说是谁,而是指桑骂槐,含沙射影;这样搞得人人受辱,人人自危,人心惶惶;那就是自挖墙脚,自毁长城,自我排斥同事,是极不明智的。
让我们抛开道德的标准,回归到理性上来,其实每一个人都会有缺点,有缺点是正常的。下属有缺点,正是领导存在的价值。领导者不应该盯着下属的缺点,放大它,这样就没有了可以合作的人;没有了可以合作的人,领导也就存在不下去了。领导者应该包容下属的缺点,抑制他们的缺点,发挥他们长处,为团队服务,这才明智的。
《论语》中有一段对话,翻译成白话文,意思是这样的:
子夏的弟子说:“子夏是这么说的,可交的就与他交往,不可交的就拒交。”
人品高洁,也不能超脱于世俗。做领导人,洁身自好是应该的。但是,如果过分了,变成了道德洁癖,走极端了,眼睛里容不得沙,没有了同盟军,没有了可以合作的人,变成了海瑞,那肯定是当不好领导的。
由此说来,该不该跟人品不好的人合作,最终还是取决于领导者自己的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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