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团队合作? 发布: 2008-12-10 13:44 | 编缉: 小旎 | 来源: 《世界企业家》 《世界企业家》讯:实际上,你听过的大部分关于团队合作的观点都是空话。那么让我们由此开始: 撕下那些宣扬团队合作的煽情海报,把记载了约翰�6�1麦登(John Madden,美国著名橄榄球教练──译注)称之为“团队成员”的事例的文字都塞进垃圾筒里付之一炬。然后,我们再开始进入下一步,切实地去思考成为一个团队意味著什么。 当然,我们决不是反对团队合作的概念。但问题的关键是: 所有那动听的废话掩盖了可行的实践。而团队合作是一种实践。出色的团队合作是一个结果;而你只能创造促成这一结果的条件。就像发财和恋爱一样,你不能只是盼著它发生。 我们更进一步说: 团队合作是一项个人技能。这正是克里斯托弗�6�1艾弗里(Christopher Avery)所著的一本书的名字。他写道: 无论你的权威级别是什么,“学会熟练地与别人一起完成更多的工作,都应该是你为提升自身价值所能做的最重要的事。”艾弗里接著说,随著工作被以小组越来越细地分解,将某人的困难归咎于“糟糕的团队”,从本质上说也属于个人的失败,因为团队合作的概念就意味著责任分担。你无法控制他人的行为,但你可以控制你自己的。这意味著团队中总有个“我”存在。在法国更是如此,法语里团队这个词(éuipe)里就有个“我”(I)。《世界企业家》[bossline.com] 不过,这个“我”并不是在这“唯我”的十年中引发了太多关注的那个自私自利的“我”;而是那个为美国建造教堂、投身战争的有归属的“我”。靠个人蛮干,尼尔 阿姆斯特朗(Neil Armstrong)不可能登上月球;不存在自造的宇航员。罗伯特�6�1弗罗斯特(Robert Frost,美国诗人──译者)写过: “人们齐心协力,无论是在一起还是分离。” 合作的问题与希望都在于此。人们合作的成败不是事先注定的,两者都有可能。已故斯坦福大学的社会学家伊丽莎白�6�1科恩(Elizabeth Cohen)在她关于课堂上团队合作的研究中发现,如果仅仅只是把孩子带进团队,并告诉他们解决某个问题,那么通常的结果就是一个孩子主导一切,而其他孩子看上去完全靠边站。但是,如果老师花点时间来确立规则,比如角色、目标,等等,“孩子们不仅自己遵守这些新规则,还会对团队内的其他成员也执行这些规则。”他们也许会有点做得过头,“即便年纪很小的学生,也会去教导团队其他成员,告诉他们应该怎么做。” 经济学家一直以为,成功应归结为个人激励。我们会在符合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合作,否则就不会合作(有点像狮子)。后来,由林达�6�1卡波雷尔(Linnda Caporael)领导的研究小组提出了疑问: 有没有不带任何激励的合作呢?回答令人惊奇──有!是在适当的条件下。参与者经常说,他们以“群体的好处”作为动机。 这让经济学家感到震惊,而对任何成功团队成员来说极为平常。生命中最丰富的体验常常发生在与别人的合作中,比如你的车库乐队、你的婚礼、乘雪橇车,等等。那些认定员工纯属唯利是图的老板,最终只会有一群唯利是图的员工。没有哪种团队训练能改变这种情况──如果其中还有用卖房招牌打你同事的屁股,那就更不行了。家庭安全公司 Alarm One 的销售部就这么干了,结果一位 53 岁的雇员以精神痛苦为由对其提起诉讼。(4 月,陪审团裁定,赔偿她 120 万美元。) 我们再看看那些大人物是如何做的。在 一次公开露面中,《天龙特攻队》的一位演员被影迷问到,最喜欢哪位和他一起出演的明星。他回答: “听著,不应该由我来选择最喜欢的人,因为我们是一个团队,我是其中一员。请记住,他们说,团队中没有`我'(I)(又来了!)。”确实没有,但团体里还有个“T”。可怜那些总是忘记这点的蠢人!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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